来源:医药观察家报
在药品流通行业中,一直以来,国家都在鼓励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流通市场集中度,主张形成一批跨国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对于各地来说,贯彻实施国家这一方针政策更是不遗余力。这不,前不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发文——《关于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声称符合条件的药批企业可在省辖市区开展设立全资分公司(非法人企业)试点工作,业内称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药品流通市场集中度。然而,行业集中度提高是否是一种更好、更优化的结构呢?退一步讲,即便政策强势提高行业集中度,难道一个省内允许流通企业设立分公司就可以实现行业集中度提高了?
河南食药监局的“好意”
前段时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意见》,《意见》在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符合条件的药批企业可在省辖市区开展设立全资分公司(非法人企业)试点工作。此种做法一出,便广受争议。在本报特约观察家、资深医药人胡晓春看来,河南省这一《意见》举措提出的核心关注点在于行文在法理上合不合乎?是否能起到积极的正向指导意义?
胡晓春指出,食药监局基本职能主要是围绕GSP规范来对企业进行合规上的验收、审批并进行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一个企业考虑到自身的战略发展扩张需要而到异地设立公司,按理只要符合条件,即便河南食药监局不出台此意见,也不违规,在GSP合规的前提下,公司的设立更多的应受到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审批。胡晓春进一步指出,其实,国家之前早就有跨区甚至跨省设立医药工商业分支机构的鼓励性或者叫准入性政策,而设立独立核算的全资、控股或参股医药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性质机构,企业自有根据资源匹配以及战略意图进行选择考量。事实上,在胡晓春看来,设立分公司并不一定是最优选项。
“那种认为设立分公司可以减少并购风险的观点仅仅代表一种思维。”胡晓春指出,分公司治理下,母公司不仅在人财物创建投入上,而且在过程管理上,依然需要花费不少精力和资源。除此之外,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对此的支持力度,事实上也会有一定弱化影响,他认为,仅税收事项,这种做法就不会受到当地政府的欢迎。所以,在胡晓春看来,此种做法只是河南食药监局主观上想给企业办实事的好意。
政策插手“扶大扶强”
撇开设立分公司到底是不是一种最优选项不谈,那么,到底药批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在河南省辖市区开展设立全资分公司(非法人企业)试点工作呢?纵观《意见》,其中提出最为关键的条件是,药批企业的年度纳税总额要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附加)或者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为何要有这种条件的设置?胡晓春表示,设置年纳税总额2000万元或者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门槛,是想通过政府有形之手,政策性趋向大型流通企业。那么,这是否就可以如业内部分专家所说,这种政策倾向于大型流通企业的条件设定将为大型流通企业带来极大的利好?
“我并不认为这会给大型流通企业带来多大的唯一性利好。”胡晓春反驳指出,一来即便如河南这样的医药大省,能达到此等条件的也不会有很多家;二来若真达到此等规模的流通企业,恐怕早就如目前的国控、上海医药、广州医药等国内大型流通企业一样,不仅在省内,更在全国范围内跑马圈地布局了,而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省级食药监局在这时出台鼓励性意见,胡晓春认为,最多也只是一个局部补充。
在胡晓春看来,在这种政策下,大型流通企业要有符合自身战略布局的发展扩张规划,不要因省鼓励设立分公司而兴高采烈盲目扩张。他阐释指出,大型流通企业如若盲目扩张,行业集中度貌似提高了,但企业可能因战线铺设过快、延伸过长造成企业自身资源分散、管理幅度过大而使自身企业集中度下降,反倒引发“大而不强”的现象,这种情况下,设立分公司未必是英明选择。
企业的生死应由市场决定
不过话又说回来,无论大型流通企业能不能从这种设定条件中获利,政策的倾向性是偏向于它的,而对于中小流通企业来说,在胡晓春看来,是有失公平的。
“任何企业都是由小到大发展壮大的,正如电影教父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没有人生来就是伟大的,伟大的人是在成长中逐渐形成的。”胡晓春表示,20亿规模的流通企业不是从天而降,一蹴而就的,“年度纳税总额要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附加)或者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这样的设限,实际上使得中小企业想发展壮大都无门路了。胡晓春进一步表示,政府应该监管的是企业的合法性、规范性,而非强制地、倾向性地插手“扶大扶强”。
“强者恒强是在市场中打拼出来的。只要是具备GSP证书并合规经营的药企都应该得到政策一视同仁的保护和支持。”胡晓春认为,在合规前提下,我们更应该让市场去优胜劣汰而非让政策来决定企业的生死。
另外,他指出,对于中小流通企业来说,自身没资格做“强龙”,就要把本土销售网络资源做深做透做细,做好“地头蛇”。“当然也寄望于今后政策的公平性保护支持吧!”胡晓春补充说到。
于行业而言,在药品流通行业中,一直以来,国家都在鼓励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流通市场集中度。业内专家纷纷表示,河南省通过设定“符合条件药批企业可直接设立分公司”这一政策对提高行业集中度很有利,其他地区如果也能按照这个方式推广的话,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拉动作用会很明显。然而,在胡晓春看来,河南省的这一举措不合理也不一定会奏效。他表示,国家鼓励和支持提高医药行业流通集中度的愿望是好的,但我们更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发展企业。
“深刻地讲,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否真能比行业的这种大中小型均衡布局结构更好、更优化,尚难有定论。即便政策性强势提高行业集中度,我想也不是在一个省内允许多设立分公司就可以实现的。”胡晓春补充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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